



“现将‘融安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摸排表’和财政局提供的全县公车定编系统数据反馈给大家,请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乡镇对应各自监督单位的公车情况进行摸排,结果于11月26日前报至党风室......”
11月19日,融安县纪委监委根据第三季度“2+1”主题监督工作例会部署要求,及市纪委监委到我县开展“四个违规”检查提出的要求,决定集中力量通过“四个强化”对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参改单位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健全及落实情况、公务用车标识喷涂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强化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在定编公务用车瞒报漏报问题;补贴范围内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既领取公务用车补贴又相对固定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车问题;擅自接受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的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等问题;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私车配专人等问题。
强化自查自纠。提前下发通知,告知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待专项检查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督促本乡镇、本单位按照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结合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查摆公务用车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对单位财务支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出除单位公车加油、租用平台车辆和其他车辆以外的加油发票及支出,要在自检自查报告中逐项进行说明。
强化抽查整改。该县纪委监委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成立专项检查组,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公务用车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紧盯易发多发问题和环节,对各乡镇、各单位的财务逐一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专项检查组综合自查自纠情况,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分别随机抽取乡镇和县直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和上报工作。
强化纪律惩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及管理使用规定,瞒报漏报,自查自纠不认真不细致、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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