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柳南区纪委监委围绕落实监察法对线索管理工作新要求,改机制、抓规范、严监督、提效率,提高线索管理科学化水平。1-5月份,共处置问题线索210条,同比增长388%。
归口管理。出台案件线索管理暂行规定,变案件线索管理“分散”为“集中”,将信访受理、上级交办、各方移交和办案中发现的线索交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管,保证线索不流失。案件监督管理室设线索专管员,对问题线索统一受理登记、统一编号录入、统一处置分流、统一交办督办、统一反馈归档,实现了“多头移交、一口统管”。
集体合议。建立分层次、小范围线索管理集体合议制,即案件监督管理室专题会,对线索分流安排提出意见, 呈报委主要领导;线索承办部门专题会,研究问题线索办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处置方式;委审查调查专题会,对经初步核实的问题线索,决定是否立案、是否采取相关措施。
科学授权。进行问题线索分流时坚持三个原则,即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分离原则,对问题线索属轻度违纪,一般分流至党风政风监督室等部门;对问题线索涉嫌较重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一般分流至纪检监察室;一事一授权与合并处置相结合原则,对线索分流一次一授权,属于重复件、一人多件、反映同一单位或部门多人问题的,一般分流到同一承办部门;回避原则,在严格按照监察法实行回避的基础上,规定对曾经处置被反应对象问题线索的,一般应更换承办部门处置,防范形成利益关联。
全程跟踪。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分流的线索建立台账、全程跟踪、定期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防止久办不结、失管失控。加强承办部门督促办理,每月统计通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量,开展绩效监督;逐件登记问题线索办理用时,到期及时提醒,定期汇总分析。加强承办部门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指导,统一处置标准,推动线索处置上下一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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