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融安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工作紧盯疫情相关信访举报问题,多举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访举报工作。
一是用好“三种渠道”,稳步开展工作。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避免交叉感染,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县纪委在疫情期间暂时关闭信访接待场所,县纪委及时在“清廉融安”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融安县纪委监委关于全面受理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举报的公告》,向社会公布信访受理邮寄地址、举报电话、联系电话、举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鼓励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网络(微信)“三种渠道”进行检举举报。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信访举报工作有序开展,工作节奏不停滞。
二是突出受理重点,快速分流处置。坚持防疫工作到哪里,监督跟进到哪里,信访举报就聚焦到哪里,确保做到应收尽收。紧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市、县党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言论、造谣传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重要信息瞒报、迟报、错报、谎报;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弄虚作假、贻误工作;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物质等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六类问题,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分流转办”工作机制,对检举控告类疫情件,当日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并呈报领导签批,当日转办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确保疫情信访件快速得到处置。
三是加强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聚焦群众在疫情防控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做实做细与疫情有关信访举报件的跟踪督办,对检举控告类和业务范围外举报,一律坚持快转快查快办,及时跟踪督促办理,掌握办理结果,及时在信访系统中录入办理结果并及时向上级纪委汇报办理情况。建立涉疫信访举报专门台账,对检举控告和业务范围外信访件分类建账,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办理一件,销号一件。
四是及时反馈结果,通报典型案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妥善处置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信访举报问题,要求承办部门快速查结问题,实名举报件在办结当天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及时回应信访群众关切,提升信访群众满意度,确保与疫情有关的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杜绝群众重复访、越级访。对查实立案的涉疫信访举报件,给予实名举报人现金奖励,并作为典型案例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报处理情况,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涉疫信访举报问题6件,其中检举控告类5件,业务范围外1件,已办结3件,正在初核3件。检举控告类立案1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约谈3人,业务范围外件转办给相关部门处理,已查结并给予1名群众警告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