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的工作人员,您反映问题的信访件我们已经收到,已按正常程序转至相关承办部门办理,等该信访件办结后,承办部门会及时向您反馈核查结果......”
这是近日融安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实名举报回复,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告知信访件受理情况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关切,多措并举做好实名检举控告件的办理和反馈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通过充分利用全县各单位门户网站链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网站、县、乡(镇)纪委“阳光信访”公开栏、信访举报宣传长廊将纪检监察信访受理范围、举报流程、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地址等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完善“来信、来访、网络、电话、微信”五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以及“12388”网络举报受理系统,实现全面接收问题线索,形成上下贯通的信访举报体系。提倡、鼓励来访者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及时答复,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进行举报。今年1-10月,共计发放《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阳光信访举报宣传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流程》等宣传册和彩页宣传单1700余份。
图为融安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向群众发放信访举报宣传资料
在加强宣传引导的工作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新部署、新要求,在信访件办结后,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由承办部门自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要求承办部门优先采取与实名举报人见面的方式反馈,做好反馈记录后,由实名举报人在反馈表上签署本人意见;特殊情况难以见面的,可以用电话等其他形式反馈,并做好记录。对实名举报人提出的疑问及诉求,认真答复,做到有理有据、耐心细致,以实际行动提高举报人的满意度,巩固信访工作办理成果。
截至今年10月,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件275件(次),其中实名检举控告件45件(次),均在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举报人受理情况,并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群众满意率达100%。
“信访窗口直面人民群众,只有不断努力提升信访工作社会治理能力,打造更有‘温度’的信访工作,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才能赢得群众的好评与点赞。”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邓玲娜、尹楚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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