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由柳南区监委移送,柳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李某某涉嫌受贿罪、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在该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柳南区监察体制改革后办理的首例留置案件。
庭审现场
据悉,今年39岁的杨某某是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扬尘治理组组长、综合中队队长;而与杨某某同龄的李某某则是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环保环卫执法大队二中队的中队长。去年8月23日,二人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柳南区监委采取留置措施;9月26日,二人又因涉嫌受贿罪移送柳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调查过程中,柳南区监委严格规范调查措施和各种文书的审批环节,有效运用各种调查措施收集、固定证据。同时,由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衔接、密切配合,使证据链形成闭环,有效缩短了案件查办时间,为快速办案提供了组织保障。案件进入公诉环节后,区监委加强与公诉机关交流,进一步完善补充证据,确保案件质量;案件进入审判机关后,区监委继续跟进,掌握审理动态,利用庭审的普法教育功能,及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及发案单位干部共30多人旁听了庭审现场,力争做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
今年以来,柳南区监委通过组织案件庭审旁听、专题培训等方式,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促进纪委监委干部队伍深度融合和工作磨合,实现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无缝衔接,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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