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纪检监察干部“十自觉、十严禁”》作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准则,体现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高标准和严要求,释放了“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已”的强烈信号。柳州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部署要求,以严管厚爱相结合,扎牢织密自我监督之网,推动“十自觉、十严禁”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多形式学习宣传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常委会、干部大会、党支部专题学习研讨会等形式组织集体学习,发送廉洁短信提醒干部严守“十自觉、十严禁”纪律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签订承诺书,将行为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十自觉、十严禁”宣传教育,上墙制度100余幅,印制漫画500余份,发放卡片2000余张,运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
多方位摸清底数
开展派驻机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专项调研,督促派驻机构提升履职履责水平。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采集干部基本信息、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建立市本级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238册,夯实监督基础。坚持谈心谈话常态化,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层层开展家访活动,深入纪检监察干部生活“大后方”,了解干部家情家风,传递组织关爱。
多渠道强化监督
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延伸监督触角,强化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部门负责人每年签订《履行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责任承诺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廉政鉴定工作,把好选人用人关。严格纪检监察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把好出国(境)纪律关。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的监督,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前移监督关口。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态度严防“灯下黑”,严肃查处害群之马。2018年以来,全市共收到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件50件(次),谈话函询19件,初核19件,立案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诫勉3人。
多举措筑牢防线
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开展“两个对照”剖析和“一案一剖析”活动,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免疫力。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震慑身边人,保持警钟长鸣,推动“十自觉、十严禁”规定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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