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出台后,资金拨付的审核、审批流程更加规范严谨,社保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谈起鹿寨县如今的财务管理制度,鹿寨县社保中心一名工作人员点了一个赞。
今年来,鹿寨县财政局制定《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4项制度,严格财务工作者的选用条件,强化对财务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管理。这一系列变化的背后,源自于鹿寨县监察委员会发出的一份监察建议书。
今年9月,鹿寨县监察委员会向县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的建议》的监察建议书,提出排查资金监管漏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建议。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县财政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分析,开展自查自纠,发现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履行审核职责、对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等5个问题。制定完善财务监督内控机制,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对财政工作的督查指导等措施,深化以案促改,助推整改落实达到标本兼治。
“案件审结后,我们更加注重‘后半篇文章’的运用,推进以案促改,向案发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组织关键岗位干部旁听庭审,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道。
该县纪委监委落实标本兼治要求,以案发单位为重点,深度剖析案发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先后向国有企业平台公司、卫健局、财政局等单位发送监察建议书5份,推动各部门筑牢思想防线,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促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刘剑案例的发生给了我当头棒喝,在权利监督和内部监管上还有许多漏洞需要堵塞和完善••••••”11月28日,鹿寨县教育局原学前办主任刘剑违纪违法案在鹿寨县人民法院开庭,鹿寨县教育局一位副局长在旁听庭审后由衷地感慨。
鹿寨县纪委监委一环接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在发出监察建议书后及时跟进案发单位完成整改,组织案发单位参加旁听庭审,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把查处问题与整改落实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持续深化以案促改效果,不断续写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今年以来,该县组织旁听庭审3次,拍摄警示教育片2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2批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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