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以来,融安县纪委监委紧盯案件质量“生命线”,严格按照办案“二十四”字方针,通过四举措推动案件审理工作提质增效。2019年1-12月,全县共立案155件,已审结152件,审结率为98%。其中移送司法案件3件3人,无退补、不诉案件。
列清单,规范办案流程。以“审理规范年”活动为契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将案件审查调查、审理的流程一一解释说明,列出清单和文书范本,明确签批程序、文书撰写、证据收集、执行送达等办案具体流程,制定了违纪审查、违法调查、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调查、审理等文书范本,为执纪审理提供操作“说明书”,确保案件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合法)。
提级审,保障案件质量。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制度,乡镇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承办的案件统一归口县审理室审核把关,从线索受理、审查调查到移送审理,每个案子均一对一指导,做到程序上扎实规范、证据上严格要求、定性量纪上站位全县,实现一把尺子量全县,避免了定性量纪畸轻畸重。同时,对证据材料短缺、案件文书不规范等问题,逐项纠正。今年以来,通过“乡案县审”的方式,共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承办的79件案件进行了协审把关。
强监督,确保执行到位。为确保纪律处分不折不扣执行到位,通过书面形式将执行处分影响内容送达相关单位,对受处分人职务级别、工资待遇、年度考核、绩效奖励等次等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时跟踪,加强沟通指导。同时,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全方位”“拉网式”专项检查,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探头”作用,对执行不到位的,做到立行立改,杜绝出现处分执行“打白条”的问题,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促整改,聚焦监督主业。坚持“全案审查”“全案审理”,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察建议、问题抄告单等方式,督促以案促改,以案示警,力求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2019年来,该县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0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59人次,第二种形态121人次,第三种形态18人次,第四种形态10人次;发出监察建议13份,送出问题抄告单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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