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部旁听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4月至2019年8月期间,被告人何高峰在担任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督导室主任等职务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项目老板在承接学校课桌椅和铁架床采购项目、中小学校教辅教材征订等工作中提供帮助,多次在春节前后收受老板送给的好处费共计18.1万元。县人民法院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择日判决。
在庭审大厅内,旁听的干部神色凝重,气氛严肃庄重,大家纷纷表示,年关将至,这起“身边人”“身边事”,教育针对性强,震慑警示效果明显,真正触及灵魂,为自己狠狠地敲了一记“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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