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以来,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统一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积极创新完善“清单化、常态化、科学化、精准化”“四化”工作机制,打造环环相扣的责任落实闭环链条,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动态监督网络。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9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2人,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得以进一步巩固。
一、立足职责定位,推动明责清单化
梳理制定“三项清单”,划定各级党委、纪委、监管部门履行责任“必须为”和“不可为”的界限,确保管党治党工作履责有章、问责有据、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列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61项、负面清单9项。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列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集体、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26项、负面清单8项。
各级各部门定期以常委会、党组会等形式,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围绕“两个责任”清单,组织召开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市直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个性化清单》,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诺书》与各县区、各科室及二层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带头,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积极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结合主体责任清单,撰写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报告,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评议工作,将述责报告和评议结果交由各派驻(出)机构审核把关、统一归档,有效发挥派驻优势,做实日常监督。
二、发挥“头雁效应”,推进督责常态化
协助各级党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抓好抓实,着力以上率下、当好头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19年以来,市委先后召开17次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涉及相关议题30个;召开8次市委常委会会议、10次市委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问责条例》等有关内容,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2019年春节后上班即召开党建工作研究会,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
2019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约谈提醒党员干部2438人(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预防为主,警示为先。市委书记、副书记,市委常委等12名同志牵头带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工作,把“关键少数”牵头、抓总、示范作用发挥好,把主体责任扛起来。市“两办”、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督查绩效等部门组成12个专项整治小组,聚焦中央提出的8个专项整治重点问题、自治区党委提出的3个专项行动以及市委提出的重大项目建设、新兴产业投资促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专项整治任务,对10个县(区)和24个市直单位开展督导工作,共发现问题81个,提出建议32条。对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至有关县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强化跟踪督办,切实带动各级各部门党组织主动担责、履责、尽责。
三、抓好述职述责,促进考责科学化
结合“三项清单”对述责工作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统筹抓好“纵向”“横向”“内部”3个方面的述职述责工作。一是注重“纵向贯通”,由县区党委书记向市委常委会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述职,接受市委书记逐一点评和现场评议,点出领导干部存在问题、找出短板、提出思路,有效强化压力传导,推动落实。二是抓好“横向覆盖”,修订市直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考核方法,采取计分制,平时督导考核结果与现场述责述廉评议结果各占总评的50%,更多关注“第一责任人”日常履责情况,由“年终一考”向“日常积累”转变。2019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等12个市直单位党组书记现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会上对述责人员进行质询、点评、评议,切实推动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在日常履责中重实干、做实事、出实绩、见实效。三是聚焦“内部管控”。坚持刀刃向内,直面问题,组织召开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履行监督责任述职会议,各县区纪委书记、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市直企业纪委书记向市纪委常委会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采取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年内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述职全覆盖。坚持监督与自我监督相统一,推动考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内部到位”,进一步提升考责的严肃性、严格性、严密性。
四、严管厚爱并举,确保问责精准化
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深做细日常监督。2019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649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3.8%、28.4%、4.1%、3.7%,前两种形态占比达92.2%,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改进问责方式,规范问责程序,依规依纪依法实施精准问责,坚决纠正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等突出问题,对融安县3名干部启动容错纠错程序,给予3人免于党纪处分,进一步彰显对干部的严管厚爱。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件4474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438件,立案1530件,涉及县处级干部35人、市管企业领导干部9人,结案14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76人,采取留置措施72人,移送司法机关55人,挽回经济损失7259.83万元,追回在逃人员7人,抓住问题关键,明确问责对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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