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实践表明,管党治党,必须做到方向清、责任明。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一、坚持严的要求,强化“明责”意识
督促监督各单位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机关各部门切实履行好具体责任。一是明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决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科学划分责任界限,明确党委领导班子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做到权责分明、分工明确、层次清晰。二是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责任清单,带头研究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教育和管理,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做到主体责任具体,压力传导到位,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明确纪委监督责任。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牵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统筹规划,推动落实;班子成员落实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责任,督促分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解决纪检监察机关抓什么、谁来抓、怎么抓的问题。制定监督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协助各级党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抓好抓实,着力以上率下、当好头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坚持严的方向,强化“担责”意识
督促监督各被监督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将压力传导到位。一是强化政治监督。政治监督的关键在于督促“一把手”敢于担当,狠抓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把主体责任传导至“神经末梢”,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与此同时,要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执行党的决议,把好选人用人关、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政治监督要抓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发现各级党组织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不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责任不力情况进行研判、精准问责,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加大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力度,充分运用好诫勉、函询、组织处理等手段,发挥好监督、提醒和警示教育作用。定期分析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措施。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并积极探索同级监督路径,创新政治生态评估办法。三是强化联动监督。健全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探索推进“五单五化”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推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有效协调、形成合力。
三、坚持严的标准,强化“督责”意识
督促监督各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督促指导,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谈话教育,防微杜渐,抓早抓小。一是抓牢“关键少数”不松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暂行办法,着重加强县(区)委书记、纪委书记、主责单位一把手“三约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建立“定向约谈”制度,梳理巡视巡察、专项检查及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认真落实“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履责不到位的坚决予以问责。二是紧盯重点问题不放过。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突出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维护党的纪律不力、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视巡察整改不力等问题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精准发力,形成强烈震慑。同时要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升到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方针、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的高度,深化推进部门行业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做深查办监督案件“后半篇文章”。三是持续曝光震慑不留情。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积极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实行年度“红黄黑榜”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定期通报各级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落实情况,做实警示教育,注重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相衔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把惩治、制度和教育贯通起来,一体推进、同向发力,以严格责任追究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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