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渡镇山尖村原党总支部书记韦建昌在开展高龄人员死亡情况核实工作,不正确履职,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给予韦建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鹿寨县纪委通报了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鹿寨县纪委监委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严”字当头,“实”处发力,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拧紧纪律“发条”。通过严格落实“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压紧压实扶贫领域主责部门党组(党委)管党治党责任,创新推行“一月一报告”制度,推动监管责任落实落细;出台《鹿寨县脱贫攻坚党政领导干部约谈办法》《鹿寨县脱贫攻坚督查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对工作不严不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问责;紧盯权力“末梢”,以“清廉村居”建设为抓手,着眼“微”处,在全县118村(居)建立“微权力”清单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有效运用“大数据”平台,对社会救助、教育扶贫等12个重点领域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比对核查,利用派驻机构“贴身式”的日常监督及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精准监督、直击“病灶”。对发现的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履职不力、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并实行通报曝光机制,通过通报、网上曝光、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
“脱贫攻坚任务在哪里,监督执纪就跟进到哪里。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到了攻城拔寨的关键阶段,我们更要以严实深细的作风,狠抓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真正让群众增强获得感、提升满意度。” 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韦桂召表示。
据悉,2019年来,鹿寨县纪委监委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8条,立案5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人,组织处理8人,留置10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严肃查处了杨光曦、黄小诗、刘剑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以铁的纪律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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