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城县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通过四项举措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成果充分运用,震慑遏制作用持续彰显,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开展集体约谈,压实整改责任。按照《柳城县党风廉政建设预警约谈制度》《柳城县落实“两个责任”廉情预警制度》,由县委对被巡察单位开展集体约谈,督促被巡察单位专题研究分析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坚持立行立改和分步整改相结合,面上整改和重点问题整改相结合,当前整改与中长期整改相结合,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责任,变被动整改为主动整改。
加大培训督导,巩固提升成果。县纪委监委协调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形成合力共同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督促各职能部门开展行业监督指导,针对相关领域的问题对症下药。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和专项工作督导,从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的层面上防微杜渐,从对制度执行和机制完善的监督问效层面上堵塞漏洞,最大程度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提升整改质量,突出对巡察成果的巩固和运用。
定期通报问题,确保整改实效。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巡察组反馈和下发文件通报,做到咬耳扯袖常在、红脸出汗常态,推动被巡察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深入剖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实行挂单整改、逐一销号。通过举一反三,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推动共性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坚持以案促改,突出震慑效应。将巡察梳理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快查快办。开展巡察“回头看”,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回访督查,由县纪委监委对落实整改不力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通过把巡察整改同审查调查、警示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巡察利剑震慑效应,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红线、存戒惧,担职责、善作为。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