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查组未出具到案经过,无法体现也未认定是如实交代还是主动交代。”“这里未对涉案款物提出处理意见。”“案卷中违纪事实用词不准,从证据材料来看黄某某应只有审核职责而不是审批.......”这是融安县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案件评查,构建“铁案工程”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融安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 “二十四字”方针的基本要求,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通过规范办案程序、开展评查自查、强化岗位练兵、做好“后半篇文章等方式,着力构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工程。
规范办案程序,构建“铁案工程”。严格落实法定程序,通过制作流程图、一览表等方式,对办案流程及审批程序进行归纳总结,在化繁为简的基础上,确保规范性和实用性。建立“集中审理制”,建立健全内外协商机制,推动审查审理部门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严格“走读式”谈话流程,制定周密的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做好谈话前的摸底评估、谈话中的管控减压、谈话后的心理疏导和交接回访等工作,确保执纪审查“双安全”“零事故”。
“评查”推动自查,提升案件质量。印发《融安县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审理”工作制度(试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表》,围绕签批程序、取证程序、定性表述、条款引用、涉案款物专题报告、处分决定等方面,组织乡(镇)纪委开展案件交叉评查活动,对2018年以来办结的扶贫领域案件进行交叉评查,针对案件评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乡(镇)纪委对存在问题加以整改,完善不足。同时,以交叉评查带动自查,着力提升案件审理规范化水平和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强化岗位练兵,打造专业化队伍。开展“薪火人才”计划,甄选20名肯学肯干人员,建立“人才库”。发挥“传帮带”作用,以审理经验丰富、理论知识扎实的人员为“头雁”,通过“学思践悟”大讲堂、“主业微课堂”系列培训,以及交叉参与集中审理的实战练兵、分组讨论、分享办案心得等方式,锻炼新手,帮助其提高、成长,激发队伍活力,助力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6+1+X”的案件性质分类,对每类案件精选1件典型案例,编印成册,方便纪检监察干部随时随地“充电蓄能”。
推进标本兼治,做好“后半篇文章”。进一步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教育工作作为审理“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坚持开展审理环节谈心谈话,将“同志式”谈话拓展延伸到处分决定执行环节,帮助受处分人员明晰违纪行为发生的思想根源,使其深刻认识错误,积极配合组织审查调查。建立长期开展回访教育、以案促改相关制度,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尤其对思想包袱沉重的进行多次回访,让受处分人员找回初心、重拾信心,使审查调查工作整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推进审理“后半篇”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力争教育效果最大化,实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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