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组织没有抛弃我,而是安慰我、鼓励我。我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补救,减少此次事件的不良影响。”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侯某因在廉租房补贴工作中失职被追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该县纪委监委对其开展暖心回访时,侯某深有感触地说,犯错必须担责,要放下思想包袱,汲取教训,严格把关审批工作,决不能辜负组织的关爱和信任。在受处分期间,侯某努力学习党中央各种精神和业务知识,其分管的工作均正常开展。
因发生“2·5”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该县原应急局副局长韦某被追责,受到被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调离至医疗保障局任办公室主任后,因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韦某一度意志消沉。该县纪委监委干部多次与他谈心谈话,引导他正视自己的错误,放下思想“包袱”。经过回访教育,韦某的“心结”解开了,工作干劲又上来了,带领部门工作人员在新岗位上做出新的成绩,以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
今年以来,融安县纪委监委印发《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的实施办法》,对回访教育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规范,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从“心”出发,以“诚”相待,开展“私人定制”回访教育,及时了解受处分人员动态情况,加强受处分人员思想教育和正面疏导,注重引导干部改正错误、放下包袱,担当作为。
为增强回访效果,该县回访教育工作实行委领导负责制,由案件审理室负责统筹协调,采取走访形式开展回访教育,首先参与回访的工作人员需熟悉案情,其次开展回访时先与回访教育对象所在单位领导和干部群众代表访谈等方式掌握了解受处分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再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制式”谈心方式与受处分干部面对面交谈。回访结束后,参加回访教育的工作人员将认真填写《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登记表》,及时将此表与相关谈话笔录等材料报送案件审理室汇总归档。案件审理室结合廉政鉴定的工作需要,每半年将回访情况抄送至党风政府监督室备查。截至目前,全县共对152名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切实帮助其提高认识和改正错误,让受访者感受到组织关心和温暖,使更多“掉队”干部重拾工作干劲,放下思想“包袱”再出发。
“处分不能定终身。对真心悔改、敢于担当的干部,我们都要给予机会,对于处分期内及时改正错误、勇于担当作为、工作业务突出的受处分干部向回访单位进行反馈,为受处分干部提拔任用上创造条件。”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欧俊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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