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由柳州市纪委起草的《关于全面落实柳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获柳州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设置25家派驻纪检组、1家派出纪工委,在广西率先实现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
改革后,各派驻机构统一名称,由市纪委直接领导,向市纪委负责。派驻机构人员行政编制由市纪委单列管理,政法专项编制在原部门政法专项编制总量内单列管理,由市纪委统筹使用,业务、干部、编制、职数、绩效均由市纪委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长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不设党组的作为领导班子成员,专司主责,不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
据悉,此次派驻机构改革,柳州市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尽量减少机构和职数,撤销4家派出纪工委,不再保留9家市委工作部门、市委直属事业单位纪律检查员岗位,不再保留66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单位本级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较改革前减少纪检机构54家。改革呈现三个工作亮点:坚持以综合派驻为主,综合派驻20家、占派驻纪检组总数的75%,负责综合监督90家、占监督单位总数的94.7%;单独派驻5家、占派驻纪检组总数的25%,仅占监督单位总数的5.3%。合理设置编制职数,通过划转、调剂和适当增编等方式,派驻纪检组全部按5个编制配备,设组长、副组长和内设室主任各1名,保证了监督工作力量,形成监督规模效应。妥善安置干部,根据选优配强、人岗相适的原则,从全覆盖前62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中选择26名干部担任派驻纪检组长;安排14名任职时间不长、纪检业务还不够熟悉、有培养潜力的干部转任副组长,保留其政治级别;安排7名干部交流到纪检系统外担任领导职务;其他15名干部因年龄、身体原因除1人转任处级非领导职务外,均在原单位保留党组成员职务或副处长级政治级别。
“下一步我们将选优配强队伍,谋划出台配套制度,切实把派驻全覆盖体制机制优势转化为监督执纪问责实效”柳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钟山表示,各派驻机构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着力把派驻机构打造成“常驻不走的巡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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