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明时节雨纷纷,祭祀先人怀旧忆……”在2018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即将到来之际,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干警绷紧“自律弦”,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倡导文明祭祖,传统文化。清明节前夕,纪检监察组通过电子邮件向中院干警发出“文明祭祀,节俭祭祀”的倡议,要求全体干警在祭奠扫墓活动中自觉做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积极弘扬和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文明祭奠的优良传统。
深入基层检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3月19日至4月1日,纪检监察组深入十个基层法院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面梳理基层法院“三公”经费使用、公务用车管理、津补贴发放制度执行、小金库自查情况、办公用房使用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情况。通过检查督促整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监督制度执行,公布举报方式。纪检监察组提前对接中院职能部门,对落实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入库制度的执行计划进行监督,确保公车按时封存。对值班备勤警车的动用,制定监督措施,保证严格执行车辆派遣审批制度。在党务公开屏、栏、网上公开纪检监察组节日期间举报电话,对驾驶公车扫墓行为,祭祀、旅游讲排场、铺张浪费以及节日期间各种“四风”问题进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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