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自2017年5月进驻以来,按照市纪委部署的工作任务,结合财政、审计两家综合监督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行“台账式”监督,细化派驻监督的主要依据、监督重点和检查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两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项的工作动态,加强与综合监督单位精准对接,形成监督动态化、痕迹化,实现精准监督。
一是建立基础工作联系台账。组织召开综合监督单位纪检工作会暨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工作座谈会,加强工作沟通和对接,将综合监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选拔任用干部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三定”方案文件及干部花名册等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全面熟悉和掌握情况。同时,组织综合监督单位分管领导和机关党委及各支部纪检员共同学习《柳州市纪委派驻机构与监督单位工作联系制度(试行)》等相关制度,充分了解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主要职责、监督权限和工作方法。
二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台账。实行“适时通报”机制,对综合监督单位 “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对两家单位通报的“三重一大”事项,建立监督管理台账,实行一个单位一册,主要由会议监督表、跟踪监督表、监督事项对接清单等内容组成。通过事前报告、事中参与及事后跟踪,以审查监督、现场监督、抽查监督等方式实现对两家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全面监督,对存在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确保监督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2017年5月以来,共参与审核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55次,提出整改建议29项。
三是建立重要事项监督台账。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专项工作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工作台账,突出问题导向,每月分别向两局反馈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建议。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从严治党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等情况;二是履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单位监管职责,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或审计跟踪监督,以及问题线索移送情况;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执行情况;四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遵守廉洁自律等情况;五是抓基层党建,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情况;六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包括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和执纪审查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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