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某同志,检查中发现,你作为单位具体负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科室负责人,在推动工作过程中存在认识不够到位,没有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对涉及的扶贫领域资金项目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等问题”“某某同志,检查中发现,你在任单位办公室主任期间,存在对单位公务加油卡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日前,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委纪检监察组针对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督导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涉及的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当面发放《函询通知书》,要求函询对象对有关问题如实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本单位党组书记签署意见后进行书面回复。
根据函询对象的书面回复,纪检监察组对问题进行集体分析研判,形成统一的处置意见,由组长和副组长对相关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提醒,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仅向有关党员干部指出存在问题,还通过交流交心,帮助党员干部深挖剖析问题背后的思想认识误区,从根源上使党员干部认清错误、端正态度、积极整改,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严管和厚爱,最大限度防止党员干部违纪违法。
驻市商务委纪检监察组成立以来,采取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51条,发出《函询通知书》13份,谈话提醒22人,诫勉谈话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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