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融水县纪委监委开展回访制度暖人心活动,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进行纪律、法治、道德等方面的回访教育,使受处分人员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心与爱护,帮助他们重拾自信,轻装前行,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纪法效果。
组织关怀,送温暖。融水县将回访制度实行分级负责制,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把组织的关怀送到他们的心坎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于县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受处分党员和监察对象,由县纪委监委直接对受处分人进行回访教育;属于乡镇及其主管部门管理的党员和监察对象,由乡镇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委托主管单位或部门进行回访教育。在受处分人员处分生效后至影响期满前,县纪委、监委及乡镇党委等部门,组织纪检干部不定期地对受处分人员进行至少一次的回访。目前,开展回访受处分人员57人共31次。
促膝相谈,解心结。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成回访组,深入有关受处分人员的住所或田间地头等地,“零距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并及时给予鼓励,使他们在思想上放下包袱,解开心结,安心工作。同时,通过现场观摩、党校培训、警示教育、廉政学习等多形式教育,对受处分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让他们真正理解党组织“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目的。目前,处分人员中21名接受了现场教育。
肯定成绩,树信心。在回访中,通过问卷调查、群众评价等形式,听取、了解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在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等方面的思想、工作情况表现,要求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如实反馈回访对象的现实表现和改正错误的情况。纪检监察机关也及时将回访情况向回访教育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受处分的对象在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向组织部门推荐,让受处分人员树立信心,重新出发。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