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05件,立案80件,追缴56.73万元,清退被侵占民生资金30.36万元,兑现19名实名举报人奖励5000元......”2月15日,融安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在该县纪委第十四届四次全会上通报。
2018以来,融安县立足做好压责、监督、治理三道“加法”题,协调联动,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压责“加法”——同抓共管防问题
开方“明责”立规矩。“正”面标定权责,使权跟岗转,责由岗定,各扶贫领域职能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及乡镇纪委、派驻机构按岗明责开列扶贫领域个性化责任清单235份,印发《落实扶贫领域责任履职纪实手册》,照单履责追责;“负”面制定《扶贫领域问责清单(试行)》,细化责任缺失四个方面27种追责问责情形,责任倒查有据传导有力。
抓实“谈责”防未病。制定《融安县全面从严治党约谈函询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创新推出以县委书记为总负责人七级约谈制度,约谈责任分解到岗到人,逐级实施,层层落实。约谈结果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构建片区负责、“抄告”约谈、监督检查、定期报告、考核通报、倒查问责等保障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抓苗头。2018年全县各级约谈12773人次。
严格“考责”促提升。充分利用绩效考评指挥棒,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述责必述内容,纳入全县各单位(部门)年度绩效考评责任指标体系,全县帮扶干部50%的绩效作为扶贫绩效奖励或扶贫奖励绩效工资,通过“一述一考”督促责任落实,压紧压实责任。全面实施每周五“扶贫工作日”及扶贫月全勤奖制度,责任细化到最底部,压力传导到最基层,奖惩并重,推进真扶贫、扶真贫。
倒追“问责”强震慑。严肃责任倒追,强化失职问责。针对专项督查检查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作风问题,严肃倒追责任。
治理“加法”——同频共振治问题
纵向齐抓共管,“全员联动”督查。剑指扶贫作风问题,实行县委“组团”、扶贫领域职能部门“参团”的“全员式”扶贫工作作风专项督查机制。建立“县处级领导+帮扶后盾单位班子成员+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三层夜访夜谈制度,构建“县委督查局+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扶贫专责小组+乡镇”五层扶贫作风督查网络构架,联动深入基层查症结。
横向多轮驱动,“众手合力”治理。剑指资金项目监管问题,突出系统查、系统纠,联动开展“小专项”整治。建立重点资金项目“专题排查、专题检查、专题汇报、专题监察”的“四个专题”治理机制,实施“分期”“分批”“分项”的“三分”小专项治理法,重要部门、重大项目、群众反映强烈项目首先治理,以“先治”经验带动“后治”,推动“全面治”。
监督“加法”——同向发力控问题
抓实派驻监督,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前端。强化监督第一位意识,在建立“3+3+3+3”分区协作监督执纪网格基础上,积极探索派驻机构监督新模式,推动派驻机构与扶贫领域各职能部门同向发力开展专项治理。制定《融安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意见(试行)》,实行派驻每月“2+1”主题监督机制,落实月分析、月例会及监督纪实、责任倒追等各项制度,派驻监督定向出招,精准点穴,有效发挥“探头”作用。
创新巡察监督,把监督探头延伸至最基层。着力填补基层监督空白,在完成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组建的基础上,探索在乡镇建立巡察监督站,村级建立巡察监督室,聘请及特邀屯级巡察监督员,构建县有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乡(镇)巡察站,村有巡察室,屯有巡察员的六级巡察监督网络。2018年以来,该县共开展6轮巡察工作,共对172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推动立案2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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