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财政局党组、市审计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规定》,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逐条学习下来,才真正的厘清我们党组的主体责任有这么多项内容。”市财政局党组书记黄毅强同志在该局党风廉政专题党组会上表示,并在学习《规定》的过程中强调,牢牢把握财政是政治机关的基本属性,注重研究长效机制、持续改进作风,不断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提出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内容,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近日,驻市财政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组务会集中学习《规定》,大家认为,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不仅仅要带头学习贯彻,除集中学习,还将继续通过个人自学、学习交流等方式,加深对《规定》的把握和理解,力求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有的放矢,今年要对照《规定》,重点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狠抓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规定》的出台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了责任目标,强化了一个信号,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协助驻在部门党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立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纪检监察组组长陈美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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