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深入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柳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教育是基础、预防是根本、机制是保障、监督是关键”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思路,惩防并举、综合施治,实现预防职务犯罪的“四个转变”。
注重宣教先行,预防职能由单一向多元转变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靠单一手段,必须从全局出发,综合施治。市纪委监委注重宣传与教育先行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形式多种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促进预防职能由单一多元化方向转变。
强化警示震慑。利用本市近年来查处的职务犯罪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在《柳州日报》开设“每周一案”专栏,拍摄警示教育片,组织旁听法院庭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各种形式,实现查处一例、教育一片的目的。“每周一案”自2018年5月以来,已刊发42期,累计关注量达60多万人次,有效发挥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传播廉政文化。深入挖掘全市优良家风家训和基层廉政文化,构建机关、社区、农村、学校、企业五大版块的廉政文化教育阵地,并依托廉政教育基地举办“清风廉语”系列宣教活动,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因地制宜纷纷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画廉、说廉、唱廉、学廉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干部清正、家风清醇、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风气和文化氛围,筑牢全民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树立榜样标杆。弘扬正气,培育正能量。大力选树宣传“勤廉榜样”,加强榜样人物的正面宣传。2018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选树市级“勤廉榜样”20名,向自治区推荐6名,各县区基层单位选树253名,一批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好党员好干部通过“勤廉榜样”先进事迹报告会、巡回宣讲以及各级媒体的广泛宣传,成为干部群众身边看得见、学得了、有高度、接地气的人物标杆,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弘扬法治精神。为提高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学会法治方法,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市纪委监委举办“知敬畏 守底线”系列教育活动,组织力量到全市各单位宣讲普及监察法和党纪党规,开展法纪专题讲座42场次,在《柳州日报》、纪检监察网和微信平台播发布法律法规知识讯息1000多条,教育培养广大公职人员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尊重法律制度,按法律规定行事,使依法治国真正落实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各个环节上。
加强风险防控,管理模式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
权力滥用是导致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要从源头上有效防治,就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风险防控,依法确权、依法用权、依法控权、依法管权。
理清“风险节点”。为了对所有权力岗位和权力运行的所有环节扎紧制度的篱笆,使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单位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依法理清职能部门的权力和责任。例如,柳南区制定出台《柳南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制度(试行)》,对24个部门的权力进行梳理编制,共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 10 个类别的行政权力共1634项。大力开展廉洁风险防控,针对每个岗位存在的廉洁风险进行梳理,列出岗位廉洁风险点,并对照清单开展自查自纠、预警评分,主动规避廉洁风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盯紧“防控重点”。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政治纪律挺在最前面,突出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督促“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紧盯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特别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对国有企业、金融领域、扶贫领域、涉黑涉恶等职务犯罪高危领域的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权力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损公肥私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前移“预防关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第二种形态,为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将监督预防做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扯袖提醒,防止党员干部在错误轨道上越滑越远, 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第一、第二种形态的使用占比超过总立案数的95%。健全市委常委对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约谈和定向约谈机制,2018年共约谈提醒党员干部1824人次。对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录制“亲人廉政寄语”,提前打好“预防针”。
完善监督体系,监督主体由分散型向集中型转变
监督是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但监督力量分散、监督职能不完善、监督力量不匹配等问题影响了监督效能的发挥。市纪委监委通过不断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专项监督和联动监督等“六张监督网络”建设,推动监督体系规范健康发展。
创新监督理念。自2017年年底深化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行以来,市纪委监委按照时间表、路线图稳步有序完成人员转隶、机构改革和监督制度建设等工作,同步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推动国家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向全市86个乡镇配备监察专员172名,实现对所有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部分县区探索开展了特约监察员制度。一体贯彻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法法衔接、纪法衔接。制定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细化完善相关工作流程,确保监督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增强监督合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制,强化监督合力,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市纪委监委整合监督资源,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将监督作为纪委监委的首要和基本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派驻纪检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充分发挥巡察“立巡立查”的利剑作用,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的综合作用,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强化协同配合、信息互通、同向发力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监督合力。
提升监督效能。强化巡察监督,聚焦政治体检。 2018年组织织开展“4+3”轮巡察,共巡察222个党组织,发现问题1492个,移交问题线索118条,推动立案32件。强化专项监督,落实“7+1”工作机制。通过蹲点督导、数据比对、巡查调研、机动巡察以及“秋风行动”,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54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5人。坚持系统查、查系统,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严肃查处了柳南区渣土倾倒行业、柳江区涉黑涉恶涉毒等“保护伞”问题。同时,综合运用大数据、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出具廉政鉴定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联动机制,加强执纪监督部门与信访监督、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等部门的联动,提升监督效能。
惩治预防并重,反腐工作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
惩治和预防是反腐的两个方面,衡量反腐败成效,既要看打击处理了多少犯罪分子,更应当看教育挽救了多少干部、保护了多少资金安全以及堵塞了多少制度漏洞。因此,市纪委监委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建设。
打击职务犯罪,惩治“极少数”。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528件、处分1344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及市管企业领导干部51件,同比增长4.25%。严肃查处了市交通学校原校长冯明源、市工人医院检验科原主任戴盛明等一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坚持追逃追赃两手抓,追回在逃人员5人,涉及国家工作人员3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通过严厉打击职务犯罪这一特殊预防,推进反腐工作压倒性胜利,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推动廉洁自律,预防“全覆盖”。治标和治本,相辅相成。市纪委监委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做好案件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以案促廉。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召开发案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一案双报告”等,使案发单位真正认识到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例如,卫计部门通过戴盛明案在全市各大医疗机构开展医用耗材等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广“医联体同质化管理”,推动医疗行业风气持续好转。同时,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思想作风建设,推动廉洁自律预防全覆盖,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完善长效机制,管住“大多数”。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推动全市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一批管得住、管得久的管人、管事、管财长效机制。例如,建立市、区(县)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市教育局及10所市属院校出台完善办学教学规章制度233项,市卫计委及7家市属医院出台完善医疗卫生规章制度176项。市住建委针对“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开展行业监管,规范办事及工作流程,完善租金收缴及财务内控等制度。通过惩防并举的有效措施,促进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化建设,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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