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融安县纪委监委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惠民惠农补助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等专项检查为突破口,紧盯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小微权力运行情况,靠前监督, 通过制定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等方式为村干部履职立规矩、划红线,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我们采取‘1+6+12’的调研监督模式,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整合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2个乡镇纪委监督力量,通过调研走访、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了解情况。”融安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邓玲娜介绍。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清单,对7大类34个项目的村级权力进行细化量化,对村级议事决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村务、微型小型工程等事项列出权力运行操作流程图,逐条制订具体事项,做到一事一流程,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为进一步织密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网”,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紧盯小微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通过强化日常监督、提级监督的方式,深挖细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室组地村”联动开展的扶贫互助资金项目专项监督中,立案查处村干部侵占挪用扶贫互助金8人,挽回经济损失239万元。
对监督发现村“两委”“一把手”、村干部作风和村集体“三资”等方面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村党组织抓整改,并同步反馈乡镇纪委,共同推动完善措施、规则和制度,切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运用“码上监督”“阳光问廉”等监督方式,实施村务“一月一主题”“一季一监督例会”“一年一阳光问廉”监督机制,引领带动群众支持监督,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受理、及时反馈等管理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阳光问廉20场次,帮助解决群众问题173个。
融安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聚焦小微权力这个“小切口”,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精准监督助力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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