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柳南区纪委监委在洛满镇开展“三级大接访”时,接到高兴村龙兴屯村民反映,怀疑该屯集体征地补偿款被村民小组长蓝某某贪污挪用。该区纪委监委随即受理并展开调查,经查,蓝某某利用掌管公章之便将40万余元屯集体资金转入个人账户使用未归还,最终,蓝某某因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开除党籍,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内容。为防止村级微腐败问题发生,柳南区纪委监委坚持整合和优化各类监督力量资源,深化“室组地”“室组局”等联动监督模式,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关键环节,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各村工作指导,完善相关台账。针对查办案件,深入开展一案一整改,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不断织紧织牢“三资”监督网络,助推小微权力阳光规范运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根据监督建议,我村已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细则,有效避免了村集体资产流失情况……”此前,柳南区纪委监委把监督“探照灯”架到一线,联合镇纪委组成检查组,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太阳村镇山湾村委与经营主体即将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中个别条款细则存在表述模糊、格式不规范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提醒各村就合同内容进行自查,并督促镇司法所加强把关,靠前监督帮助村民算好“家庭明白账”,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经营行为,该区纪委监委强化联动监督,做好同题共答,联合组织部、农业农村局、司法局等部门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签订程序、合同内容、执行情况等监督检查,推动村级“三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截至目前,共排查村级集体经济合同344份,完善合同35份,增加村集体收入40万余元。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将监督关口前移,不断畅通来信、来电、来访等举报渠道,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对虚报冒领、贪污挪用、非法占有使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优先处置问责,有效纠治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今年以来,该区共收到“三资”问题线索15件,立案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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