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三江县教育局三名干部工作不力导致教育扶贫资金闲置问题
三江县教育局副局长吴先繁,县教育局项目办主任杨光杰,县教育局项目办专干龙彰迅,在2014年至2017年中央和自治区教育扶贫建设项目中,因监管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工程无法及时完工、验收和结算,导致教育扶贫资金2432.23万元长期闲置,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10月吴先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光杰、龙彰迅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二、鹿寨县原中渡镇村建站站长韦传欢、工作人员黄振鹏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015年,韦传欢、黄振鹏在协助中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上门核查验收危改建房进度时工作流于形式,导致17000元危改补助款被违规领取,造成国家财产损失。2018年12月韦传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振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被违规领取的17000元危改补助款已追回。
三、柳北区石碑坪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周远景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017年至2018年,周远景未认真履行职责,未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错发扶贫物资折合人民币共计2183.7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2019年1月周远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损失资金已追回。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兹事体大,不可不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广大基层干部,要从这些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牢记使命宗旨,要忠于职守、担责不误、临难不怯,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体现到具体行动上、贯穿到履职尽责的每个环节,确保各类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让广大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切实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和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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