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近期融安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融安县桥板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原主任莫庆雄、原工作人员黄欢工作失职问题
2013年3月至2016年10月期间,莫庆雄和黄欢在负责桥板乡农保人员的死亡停保审核和资格年审验证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审核工作职责,未上报全乡8个村28名死亡人员名单,导致县农保所仍给已经死亡的28名农保人员发放养老金,造成国家经济损失54570元。莫庆雄、黄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融安县大良镇国土所工作人员黄书亮侵吞征地补偿款问题
2011年至2013年,黄书亮在抽调到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工作期间,利用办理征收土地工作上的便利,采取虚报被征用土地面积的手段,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征地补偿款共计52.03万元,其中黄书亮得到14.03万元。黄书亮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物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这些被查处的违纪人员本身职务不高、权力不大,但有的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有的胆大妄为骗取国家补偿款,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保持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必须追查到底,精准问责,严惩不贷。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行为,以铁的纪律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大对本乡镇、本单位民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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