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近期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1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融安县征地办原主任韦昌滔、县征地办工作人员赵松柏玩忽职守问题
2014年4月25日,融安县征地工作组在未认真核实北府屯二队二组集体饲养地是否已经被征收的情况下,与北府屯二队二组法人代表李某某签定该集体饲养地的征地协议、回购“三产”安置用地协议、过渡生活补助协议并重复发放征地补偿款26万余元。韦昌滔作为主任负领导责任,赵松柏作为具体经办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韦昌滔、赵松柏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两名违纪人员因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保持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必须追查到底,精准问责,严惩不贷。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行为,以铁的纪律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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