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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柳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1-09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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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融安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局长陈太明、副主任科员韦才湘、办公室主任钟桂英、民族事务股股长龙谏清、司机韦力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4月,融安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以单位的名义使用公款办理五张加油卡(一张主卡四张副卡)。主卡由陈太明保管使用,四张副卡分别交由韦才湘、龙谏清、钟桂英和韦力保管使用。至2019年5月,陈太明违规给自己的私家车加油49次,共计14088.86元,韦才湘、龙谏清、钟桂英和韦力违规给私家车加油或因私外出借车加油,各3900元。2019年10月,陈太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韦才湘、龙谏清、钟桂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韦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国库。 

   

  二、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科级干部潘树旺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时任鹿寨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潘树旺,违规给总工会全体干部职工发放信访岗位津贴和其他津贴共计80860元;违规向县总工会领导班子发放电话费补贴共计6492元;违规给6辆私家车报销过路费共计4429元。2019年4月,潘树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国库。 

   

  三、柳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原党总支部副书记、原处长洪伟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6年至2019年期间,洪伟林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礼金2000元及香烟、白酒、茶叶、购物卡等礼品(折合人民币18145元),共计20145元;2019年,两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吃请。此外,洪伟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2月,洪伟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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