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持续释放集中整饬“四风”的强烈信号,警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鹿寨县殡葬管理所原所长黄显立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3月,黄显立在担任鹿寨县殡葬管理所所长期间,先后155次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金额合计46219.22元。黄显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二、柳南区红光社区原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主任欧红柳,居委会副主任熊艳明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7月,欧红柳伙同熊艳明,通过虚开发票报账的方式套取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经费1200元,全部用于发放奖金,其中欧红柳、熊艳明分别领取400元。欧红柳、熊艳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柳江区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原党支部纪检委员、所长覃文静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覃文静在担任运管所所长期间,长期使用单位的公务车辆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累计金额9655.56元,并将该卡交由其胞弟使用,累计加油金额8587.22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单位公务车辆管理混乱,对违规使用单位公务车辆加油卡问题不制止、不纠正,造成部分保管公务车辆加油卡人员违规使用加油卡共计37506.82元;2017年11月,在审查期间,覃文静不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还多次召集单位加油卡保管员统一口径,企图掩盖事实。覃文静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销柳州市柳江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职务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十八大以来,我市采取明察暗访、严肃执纪问责等一系列措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市党风政风取得明显成效。但从上述3起典型案例来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存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吸取教训,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压发力,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工作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人员的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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