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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07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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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近期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办公室主任兼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大队原代理大队长、党支部书记齐小洪,副支队长孙小东、王尚书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2月至12月,齐小洪、孙小东、王尚书等多次使用单位加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共计6213.51元。齐小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正科长级降为副科级,其违纪所得收缴国库;孙小东、王尚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收缴国库。

二、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规科副科长何宇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7月,何宇舟在调查违章搭建案件过程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当事人的宴请。何宇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撤销法规科副科长职务。

三、柳北区沙塘镇龙卜村党支部书记吴广华违规操办乔迁喜庆宴席问题。2016年1月30日,吴广华在柳北区沙塘镇龙卜村违规举办乔迁新居酒宴,置办酒席28桌。吴广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各级党委(党组)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工作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节日假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无视中央作风建设要求、无视纪律规矩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向党的十九大交上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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