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鹿寨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马耀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马耀洲违反政治纪律,教唆他人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廉洁纪律,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马耀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柳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柳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马耀洲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马耀洲简历
马耀洲,男,汉族,1972年10月生,陕西户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
1994.07—1995.05 东风汽车工业联营公司柳州汽车厂车身车间技术员;
1995.05—1998.02 东风汽车工业联营公司柳州汽车厂车身车间团总支书记、工段长;
1998.02—1998.04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柳汽公司)车身车间主任助理;
1998.04—1999.01 东风柳汽公司车身车间主任助理、工会车身车间分会主席;
1999.01—2000.02 东风柳汽公司车身分厂厂长助理、工会车身分厂分会主席;
2002.02—2003.01 东风柳汽公司车身分厂党支部书记、副厂长;
2003.01—2004.06 东风柳汽公司生产部党支部书记、副部长;
2004.06—2005.06 东风柳汽公司总装车间党支部书记、主任;
2005.06—2005.10 东风柳汽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
2005.10—2008.05 东风柳汽公司车身车间党支部书记、主任(2004.09—2007.12 在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在职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08.05—2009.10 东风柳汽公司车身车间工程师(其间:2008.04—2009.09 挂任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9.10—2011.06 东风柳汽公司乘用车生产部部长;
2011.06—2014.03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其间:2013.06—2013.09 挂任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14.03—2014.05 柳州市鱼峰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14.05—2016.04 柳州市鱼峰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2016.04—2016.05 鹿寨县委常委;
2016.05—2019.11 鹿寨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9.11—2019.12 鹿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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