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经柳州市委批准,柳州市纪委监委对柳州市原二级巡视员刘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柳州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俊开除党籍处分;由柳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柳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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