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融安县纪委监委消息:经查,融安县公安局泗顶派出所原所长韦昌飞在任职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取赞助费并进行私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物,数额较大,涉嫌受贿犯罪。
韦昌飞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腐化堕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融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韦昌飞开除党籍处分;由融安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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