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鹿寨县纪委监委对鹿寨县教育局原学前办主任刘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谋求不正当利益;违反工作纪律,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刘剑身为一名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背离党的宗旨,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鹿寨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剑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暂扣的刘剑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随案移送司法机关,对其违纪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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