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柳城县委批准,柳城县纪委监委对柳城县人大常委会原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黄小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小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设计、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小虎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柳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柳城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小虎开除党籍处分;由柳城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