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经柳北区委批准,柳北区纪委监委对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单独或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逃避执法处罚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科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柳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柳北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科开除党籍处分;由柳北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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