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1日上午,柳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赖志平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回头看”工作作了讲话,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吴永辉就配合做好巡察“回头看”工作提出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覃建波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张庆辉、巡察组全体成员,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所属二层机构主要领导,其他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员干部,以及近三年退休的原班子成员和老干部代表等共64人参加会议。
赖志平在会上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开展政治巡察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和参与到市委巡察“回头看”工作中来,以接受巡察监督为契机,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摆进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推进农业农村局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握本轮巡察“回头看”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市委巡察组将突出了解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党组履行职责职能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及党组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情况。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承担好有关责任,抓住巡察“回头看”有利契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巡察前自查出来的问题,立即行动、即知即改;对巡察中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扭住不放、立行立改;对巡察后反馈的意见和问题,统筹研究、全面整改。
吴永辉强调,做好本轮巡察“回头看”工作,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市农业农村局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转化为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过程,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转变工作作风、净化政治生态的过程。做好本轮巡察“回头看”工作,需要强化问题意识,把准政治要求,深入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情况。市农业农村局要不断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在动力,与市委巡察组共同完成巡察“回头看”各阶段工作任务,努力向市委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巡察答卷。
覃建波表示,此次巡察“回头看”工作是对市农业农村局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要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认真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一要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这次巡察工作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积极主动,全力配合。班子成员、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主动学习领会市委巡察工作的重要精神,落实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工作,做到不隐瞒、不拒绝、不设阻,真心实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三要认真整改,接受监督。凡是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均要及时召开会议,认真仔细研究,深入分析原因,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逐项加以整改。同时,认真接受各级党组织、干部群众等各方面的监督。四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以这次巡察工作为契机,把巡察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我市农业农村事业发展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开拓创新、顽强拼搏,把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推上新的台阶,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据悉,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市农业农村局工作2个月时间。巡察期间(2021年6月1日— 7月25日),巡察接访点设在潭中东路66号桂中大厦5楼东面市农业农村局第一会议室,设专门举报手机:18107729013,每天受理反映问题来电的时间为8:00—12:00、15:00—18:00,电子邮箱:Lzswxcz3@163.com,举报箱信箱地址: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办公楼五楼东侧电梯出口处、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办公楼临街大门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楼1楼北面楼梯口处、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办公大楼一楼大厅楼梯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门左侧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电梯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本轮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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