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行职责 勇于担当作为
推动新时代柳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日)
钟 山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十二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会前,市委常委会审议了市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对今年工作作出部署。刚才,郑俊康同志作了讲话,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在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提出了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旗帜鲜明、担当有力,坚定不移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稳中求进、实事求是,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聚焦政治建设,持续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五学五讲五表率”为载体,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聚焦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紧紧围绕“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制定“两个责任”履职正负面清单,开展述责述廉,健全市委常委对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约谈和定向约谈机制,全年共约谈提醒党员干部1824人次,“一案双查”116件,涉及县处级干部24人,有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落细。
(二)聚焦深度融合,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机构组建、人员转隶等工作,探索推动国家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化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推进合署办公“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实现“1+1>2”的效果。强化派驻纪检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流程,规范留置场所建设和管理,积极运用12种调查措施,有效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2018年,全市监察立案236件,给予政务处分111人,留置45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
(三)聚焦突出问题,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紧盯重点人员、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强化日常监督;紧盯潜入地下公款吃喝、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等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立案17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5人,其中处级干部29人。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立案2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2人。
(四)聚焦政治体检,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完善巡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市县巡察机构建设。优先安排教育、卫生、扶贫等民生领域巡察,年内组织开展“4+3”轮巡察,共巡察222个党组织,发现问题1492个,移交问题线索118条,推动立案32件。建立“立巡立查”机制,优先启动、提早介入,推动查处了一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狠抓巡察整改落实,2018年全市巡察移交的814条问题已整改781条,整改率达95.95%,有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五)聚焦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528件、处分1344人,同比分别增长4.95%、4.59%,其中涉及县处级及市管企业领导干部51件,同比增长4.25%。坚持追逃追赃两手抓,追回在逃人员5人,涉及国家工作人员3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202人次,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超过95%,在全区率先探索开展党员干部谈话函询采信工作,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逐步拓展。开展“清风廉语”党风廉政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六)聚焦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落实“7+1”工作机制,通过蹲点督导、数据比对、巡查调研、机动巡察以及“秋风行动”,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件299件,立案54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5人。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建立线索排查会商、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问题线索全程管理等工作机制,开展专项督导和“点穴式”巡察,坚持系统查、查系统,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七)聚焦“三个过硬、五个确保”,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市县同步启动“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有计划安排干部到巡视巡察、审查调查、信访接待等岗位锻炼,全年累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4500余人次。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动轮岗交流,优化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基本信息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完善和建立干部日常谈心谈话、家访、量化考核等制度,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教育,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 6件、处分5人。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走过了不平凡历程,给我们留下了弥足珍贵的工作经验,是新时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1月11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的重大成果,科学概括了改革开放40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取得的宝贵经验,把我们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全新的高度。赵乐际同志的工作报告,对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五个始终”的认识和体会,对于我们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我们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深化。
第一,必须牢牢把握强化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把“两个维护”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我们要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第二,必须牢牢把握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一职责定位,自觉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谋划推进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中,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我们要坚守“协助”职责定位和责任担当,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同时要认真履职,用好问责利器,督促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第三,必须牢牢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政治立场,坚决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推进管党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凡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查处,真正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民有所盼、必有所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四,必须牢牢把握推进反腐败斗争这一重大任务,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还没有取得彻底胜利,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我们要坚决摒弃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第五,必须牢牢把握打铁必须自身硬这一重要要求,从严加强自身建设立信立威。我们要着力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善于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要始终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发条拧得还不够紧,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薄、理想信念动摇甚至丧失、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缺失,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履行监督职责认识不到位,监督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实,工作创新不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调查研究能力、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信息化时代应变处置能力不强,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通执纪执法、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柳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思想武装。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重要题词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当前各项重点工作、工作难题,边实践边学习,学深悟透,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务实戒虚,利用好现代新媒介,依托各种学习载体和学习形式,自觉做到参与学习在前,发扬民主在前,查摆问题整改在前,解决思想、作风、纪律、工作、生活等方面问题,推动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
深化拓展党的政治建设的监督检查,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持续深化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强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对广西重要题词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三大建设”,深入实施“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机构改革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强化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不健康,以及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督促各级党员干部以实干实绩奋力开创柳州改革发展新局面。聚焦中央第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抓好巡视整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按期完成。聚焦“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的两面派、两面人,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固化转化整治成果。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以“四抓四促”举措,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四个年”活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履职尽责、服务发展,学风文风会风,调研检查考核,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深化巩固整治成果,推动综合施治,健全相关制度。
(二)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开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年”活动,建立健全纪委监委合署体制下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的工作机制。
着力深化“两个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完善和执行“五个提名考察办法”。完善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上级纪委的知情权、领导权和监督权。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探索建立上级纪委书记定期约谈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制度。
着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坚持派驻机构改革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同步联动,对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实施县级纪委分片派驻、区域联合执纪审查等机制。调整优化派驻机构设置、监督范围,完成派驻机构更名等工作。赋予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察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监察全覆盖。深入推进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优化派驻机构管理,增强派驻机构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
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基层延伸。强化对市管企业、学校、医院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探索赋予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察职能,加强市委管理领导班子的学校、医院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推动企业、学校、医院纪检监察机构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巩固完善乡镇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统一授予乡镇纪委监察职能,探索实施乡镇纪委分片联合审查调查、交叉办案等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推动纪检监察职能向农村基层延伸。
着力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探索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公检法司协作配合的工作平台,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技术调查配合等机制,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严格落实纪法衔接等六项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联系,建立案件移送咨询机制,提高案件移送效率,把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持续做实做细监督职责,进一步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
突出监督重点。把政治监督挺在最前面,以“两个维护”为根本目标,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突出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督促“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政治生态建设进行监督,实施精准“画像”。持续督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把作风建设金色名片越擦越亮。
强化日常监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扯袖提醒,防止党员干部在错误轨道上越滑越远。做深做细做实谈话函询工作,强化采信结果综合运用,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综合运用大数据、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出具廉政鉴定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不断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探索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进一步延伸日常监督触角。
完善监督体系。不断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专项监督和联动监督等“六张监督网络”建设,强化协同配合、信息互通、同向发力。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监督合力。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联动机制,加强执纪监督部门与信访监督、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等部门的联动,提升监督效能。
(四)持续深化政治巡察,进一步推动巡察监督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稳步推进巡察监督高质量全覆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六个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年内组织三轮对30家左右市管单位巡察,完成全覆盖任务的75%以上,指导县区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的70%以上。继续聚焦脱贫攻坚“一个中心”,深化市县“两级联动”,实现对扶贫专责小组成员单位巡察全覆盖,指导县区上半年完成对所有深度贫困村的巡察全覆盖。
坚持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并重,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抓实巡察整改,统筹开展扶贫领域巡察“回头看”以及整改检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持续督促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坚持“直查快办”,强化综合分析,用好用足巡察成果。
坚持加强巡察工作组织领导,着力提升巡察规范化建设水平。以“提升巡察质量、服务改革发展”为主题,完善市县巡察机构职能、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建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指导巡察组工作制度,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开展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督导指导,一体推进市县巡察工作规范化、程序标准化、数据系统化建设,提升巡察监督质量水平。
(五)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突出重点、精准有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对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深挖细查、严惩不贷。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持续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权力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损公肥私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增强反腐败整体合力,推进追逃防逃一体化建设,强化政策感召和宣传引导,促使在逃人员早日归案。
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责任制、案件处理报告制度、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定性不准、偏轻偏软问题,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对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加快推进留置场所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办案设施;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五项机制”,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筑牢安全办案防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针对案发单位存在问题提出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建议书,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问题整改,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回访教育制度,打造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的“干部之家”。坚持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围绕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为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为改革者鼓劲、给实干者撑腰。坚持榜样引领示范与反面警示震慑相结合,深化“清风廉语”“勤廉榜样”等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品牌,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底线红线意识。
(六)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聚焦扶贫、民生领域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盯住不放、一以贯之抓下去。
开展“清风行动”,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手段,依托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实现靶向监督。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以“关键少数”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深挖细查隐形、变种的“四风”问题,着重围绕“一桌餐”、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对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四风”问题,发现即查、露头就打,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开展“护农行动”,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深化“7+1”工作机制,推进“责任再压实、监督再精准、执纪再强化、联动再协同、品牌再打造”五大提升行动,继续实行挂图督战、挂点督导、挂牌督办“三挂督”工作法,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往深里抓、往实里做。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项目、扶贫资金、重点村屯、基础设施,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扶贫项目招投标、扶贫资金闲置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防止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加强对典型问题的分析研判,着力发现共性问题、制度漏洞和监管盲点,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科学决策、改进工作、强化监管、堵塞漏洞。
开展“亲民行动”,坚决清除侵蚀群众利益的“蛀虫”。围绕群众痛点难点焦点,集中整治窗口服务部门影响公权力行使的不正之风,严惩“微腐败”,破除“中梗阻”。紧盯民生政策资金项目落实,密切关注“飓风行动”、棚户区改造、廉(公)租房以及莲花山保护区、柳江河流域环境保护等背后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低保养老、征地拆迁、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
开展“利剑行动”,坚决铲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向黑恶势力、“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注重发挥信访主渠道、巡察“利剑”、派驻“探头”等多种监督方式作用,建立问题线索排查移送“签字背书”机制,对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对重要线索循线深挖、逐一见底。用好直查直办、重点督办、提级办理、指定管辖、异地办案等政策措施,坚持铁面执纪执法。实行市县纪委监委班子“一年两督导”制度,着力发现和解决问题。
(七)持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开展“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年”活动,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促进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坚守党性,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政治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记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增强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担当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康的工作关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把党支部和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运用理论政策的本领,增强运用党的政策和策略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压实责任的能力。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实施“培养锻炼计划”,提高干部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水平。顺应时代潮流,提高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
加强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健全工作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调研,下沉一线研究谋划指导工作。关心选派到基层挂职、扶贫的干部和家庭困难的干部,传导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切实改进文风会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控制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和频次。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遵循客观规律,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真正做到对干部负责、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走基层”活动,大力宣传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展示纪检监察干部良好风貌。
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遵守“十自觉、十严禁”和“五个确保”要求,强化自我约束。经常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接受请托、干预审查调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的“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砥砺奋进乘势为,策马扬鞭正当时。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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