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首页
  • 要闻
  • 工作动态
  • 信息公开
    领导机构 组织机构 工作程序 工作报告 其他
  • 监督曝光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问责情况
  • 审查调查
  • 巡视巡察
    上级巡视巡察情况 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 党纪法规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程序
来源:柳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1-03 09:05
分享:

   (一)基本原则

  依照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独立行使检查权、监察权的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党规党纪和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在党规党纪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依靠党组织,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维护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以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合法。

  (三)工作程序

  受理:接受反映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

  问题线索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对受理的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分类办理。

  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反映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进行了解、核实。

  立案审查调查: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依照规定决定立案审查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违法事实。

  审理:对经过立案审查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案件,在审查调查结束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中共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版权所有
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15号 联系我们:0772-2821027
桂ICP备05009280号  桂公网安备 45020502000013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