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关于印发<柳州市2015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柳办〔2016〕14号)的工作部署,本单位共负责3项2015年度自治区公众评议反馈问题整改事项,在前期对整改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据此制定了明确的整改目标和措施,责任已逐项分解、落实到位,整改时间表、成果形式明确,现将整改成效在门户网站公示。
序号253-“举报反贪的打击行为并没有落实到柳州市农村底层”整改情况
2015年9月起,按照自治区党委、纪委的统一部署。我市开展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为集中整治阶段。期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件1632件,初核1472件,办结1178件,立案1009件,结案89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85人,问责处理22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人,其他处理36人。其中,今年1-6月,共收到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件1142件,初核1069件,办结743件,立案910件,结案80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76人,问责处理18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2人,其他处理32人。
2016年7月,我市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截止9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147件,初核120件,立案54件,结案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问责处理2人。
2015年10月-11月,我市对柳江县、融安县、城中区和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农业局进行了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查,共发现落实“两个责任”、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公车管理使用、外出学习考察制度执行、民生资金项目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335个。其中,转被巡查单位整改的191个,拟督办的问题线索32个,拟转被巡查单位纪委的问题线索62个,拟转市纪委研究处理或由相关室进一步核实的问题线索41个,拟转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处理或由巡查对象说明情况等其他处理方式9个。目前,已立案10件,结案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68人,收缴或清退违纪款项54.18万元。今年6月,我市组织对8家市属政府投资平台公司开展巡察。目前,巡察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对发现问题进行研究处理。
过以上举措,我市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进一步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善。
序号551-“建议把诈骗的加重处理、对于贪官要加重惩罚”整改情况
一、加大对反映党员干部进行诈骗的问题线索初核力度,加强案情研判,加强和司法机关等部门协作,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进行诈骗的行为。一是着重在线索排查上再加力,确保不断拓宽案源渠道。二是加强审判、检察、公安、审计以及民生资金审批部门的横向协同,形成查处合力。三是持续开展市、县、乡三级联合公开大接访活动,解决群众的诉求问题,搜集问题线索。
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各县区各单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提升“四种形态”运用能力,加大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取信于民、成为常态;。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加大督办力度,防止在执纪监督问责过程中避重就轻、以约谈批评代替纪律审查和纪律处理、以组织处理代替党政纪处分。三是强化分析通报,提高督办件办理效果。专项工作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件1632件,初核1472件,办结1178件,立案1009件,结案89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85人,问责处理22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人,其他处理3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88批次、974件,通报1168人。
三、坚持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老虎”“苍蝇”一起打。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正确把握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继续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尤其是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件。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失职渎职行为,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和国有及国有投控企业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基层“苍蝇式”腐败和系统腐败。
2016年1至9月,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诈骗行为5人,比2015年增加1人,其中:1人为教师,4人身份都是非公职人员的党员;结案4人,2人被开除党籍,人被开除公职,1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6年1至9月,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行为98人,比2016年增加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乡科级干部30人;结案70人,其中开除党籍29人,开除公职9人。
序号557-“在反腐方面多做些”整改情况
2016年1至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479件(次),同比下降27.85%;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218件,同比增长112.94%;立案1088件,同比增长193.26%,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64件,同比增长107.59%。结案935件,同比增长225.7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8人(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53人),同比增长151.08%,其中,处分县处级干部15人,处分乡科级干部133人;挽回经济损失1085.75万元。
制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纪律审查督查的办法,加大对县区纪委及相关单位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的督办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正确把握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重点查处十八大后继续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尤其是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件。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失职渎职行为,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和国有及国有投控企业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基层“苍蝇式”腐败和系统腐败。加强协调沟通,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尤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区、部门、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
中共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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