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柳绩办发〔2017〕6号)要求,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专项研究自治区2016年度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并开展调查研究,现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 整改前期调查情况
(一)调查说明:由于公众评议意见建议中涉及市纪委监察局的内容“政府那些当官的人把村里得的补助给私吞(序号496)”未明确整改的具体事项及评议人真实信息,无法进行针对性回访。从群众反馈意见来看,此项内容属于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开展的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及2016年7月至今开展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重要内容,且2016年已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故市纪委监察局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作为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的重要抓手,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目标。
(二)调查结果:
1.工作成效。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继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四风”专项工作集中整治期间,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1632件,初核1472件,立案1009件,结案89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08人,问责处理228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全市共纠正、收缴违规违纪款项1989万元,清退违纪款1153万元,以现场会的形式公开退还452名群众118万元,构建完善长效制度46项。紧盯危旧房改造、高龄补贴、低保金、残疾人补助金、公益林补助等扶贫资金和项目,以“三挂督三约谈三公开”为抓手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2016年7月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51件,立案232件,结案15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其他处理34人。
2.存在问题:一些基层干部贪污、挪用、侵占民生扶贫资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扶贫资金项目违纪问题仍然突出。结合2016年全年查处的案件以及开展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巡察监督情况来看,全市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主要为虚报冒领、套取挪用、贪污侵占或吃拿卡要、截留私分等形式,侵占民生扶贫资金违纪问题较为突出,查处此类问题案件591件,占2016年的56.13%。
二是乡科级以下基层干部违纪问题较为严重。2016年7月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以来,全市共有144人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从被处分人员的职级来看,科级29人占20.14%;科级以下38人占26.39%;村干或普通党员等其他人员77人占53.47%,由此可见,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绝大多数发生在基层一线。
三是一些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有的部门对一些项目资金存在“重争取、轻落实,重使用、轻监管”现象,缺乏联动动态监督机制,在分配使用、跟踪管理、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环节抓得不够严、不够实,出现监管漏洞,致使资金项目落地效果不明显。同时,也存在对中央和上级的扶贫惠农政策宣传不够深入,造成信息资源公开不对称,群众对相关政策了解不深,认识不明、不及时,从而产生权力寻租空间。
二、整改目标
以深入开展“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为契机,将“深化专项工作,不断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纳入关于落实柳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的实施方案,巩固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题专项工作,紧盯扶贫政策执行、项目安排、资金落实等关键环节,强化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
三、整改主体
牵头部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责任人:黄 信 联系电话:2860120
责任部室:宣传部 责任人:胡 泉 联系电话:2825224
责任部室:信访室 责任人:容贤军 联系电话:2823272
责任部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责任人:黄宁柏 联系电话:2865830
责任部室:第一纪检监察室 责任人:潘嘉宁 联系电话:2822542
责任部室:第二纪检监察室 责任人:苏 民联系电话:2819574
责任部室:第三纪检监察室 责任人:江 山 联系电话:2865553
责任部室:第四纪检监察室 责任人:何 俊 联系电话:2825215
责任部室:第五纪检监察室 责任人:张德聪 联系电话:2811333
责任部室:案件审理室 责任人:陈 善 联系电话:2860121
责任部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责任人:李邦勇 联系电话:2826993
四、整改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牵头管总的作用,采取约谈、巡察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整体合力。(责任人:苏学常、罗庆锋;责任部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二)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
1.巩固运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按照“宣传发动全覆盖、线索排查全覆盖、线索督办全覆盖、纪律审查全覆盖”的要求,不断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责任人:苏学常、罗庆锋;牵头部室: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部室: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2.紧扣“三挂督、三约谈、三公开”主线思路和“十个一批”工作措施,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党风政风监督员,对各县区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调研,重点选择已脱贫的县、乡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生过典型违纪问题的县进行“回头看”,对举报问题线索集中或者典型的县、乡重点督办。(责任人:苏学常、罗庆锋;责任部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3.紧盯扶贫政策执行、项目安排、资金落实等环节,建立扶贫项目监督工作台账,掌握扶贫资金流向和项目审批情况,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责任人:苏学常、罗庆锋;牵头部室: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部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三)督促责任单位认真履职
1.督促扶贫领域资金监管部门开展本系统扶贫资金监管自查自纠工作,规范扶贫资金投放管理,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申报、分配、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对发现的问题移交同级纪委问责。(责任人:苏学常、罗庆锋;责任部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2.试点开展廉情工作站建设工作,拓展基层监督“探头”,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长效机制。(责任人:苏学常、罗庆锋;责任部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四)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1.实行工作任务量化考评机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从严考核。完善常态化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责任人:苏学常、罗庆锋;责任部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2.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实行督办、转办制度,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对问题线索办理不力的地方和单位通报批评。(责任人:苏学常、罗庆锋;责任部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3.严抓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对抓专项工作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的,实行“一案双查”。(责任人:苏学常、罗庆锋;牵头部室: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部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五、整改回应机制
在整改过程中,社会各界如发现仍有基层领导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扶贫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可通过来信、来访,发送电子邮件至专用邮箱:gxlzjw@126.com,关注“柳州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点击“廉政互动”,“网络投诉栏目”等渠道向市纪委反馈。
柳州市纪委监察局政务公开电话:0772-2809999
六、整改要求
各牵头部室和责任部室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中“整改的主要措施”及附表《2016年度公众评议问题整改责任单位任务分解表》的要求,于2017年5月10日前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报市纪委办公室汇总;2017年10月底前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以上材料请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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