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鹿寨县委原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原副书记、副县长陈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164万余元,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压力传导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足,具体行动和措施不多,没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的高标准、严要求融入思想、融入日常,在工作压力传导上,存在安排布置较多,身体力行督促检查较少;以会议落实任务多,创新举措少的问题。新形势下,一些领导干部抓思想政治学习的力度不够,经常以业务性工作代替党性锤炼,精神上补钙不及时。
监督制约机制执行不严格,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还存在执行不严的问题,特别是在落实对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上,抓早抓小的主动性不够,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提醒警示相对较少,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对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纪律约束方面机制还不够完善,牢固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方面教育不够深入,教育和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廉政教育力度不够,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廉政教育形式不够丰富,不能顺应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在查办案件后仅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落实以案促改,廉政教育的治本功能发挥不明显,纪律教育入脑入心推动干部转变作风、强化自身建设的力度不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时有发生、禁而不绝。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我县深化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体系,推动“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一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当好第一责任人。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引导党员干部管好方寸之心,坚定信仰之修,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知戒守戒,规范管权管人管事。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紧抓不放,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避免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从“不敢”“不能”向“不想”转变,真正把第一责任装在心中,抓在手里,扛在肩上。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标本兼治惩防体系。深刻反思党风廉政建设中暴露出的制度缺陷、监管缺位问题,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不能腐有效机制。针对查办案件发现的突出问题,查找廉政风险点,扎实推进制度废、改、立,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权,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司法、审计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制度执行“走过场”。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举报平台,积极开展“县委书记公开大接访”活动,带头现场接访,积极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进一步优化“微权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廉情驿站”监督哨所作用,管住干部“任性”用权。
三是坚持教育在前,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始终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持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强化监管,推动整改,堵塞漏洞。把家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风家教宣传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廉拒腐氛围,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者系中共鹿寨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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