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委原副书记郭建鹏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违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在获取土地使用权、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291万余元,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理想信念教育不够深入。虽然每年都制定了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理论学习,但理论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对个人的学习情况缺乏督查检查,导致一些干部放松了党性修养,逐渐忘却来时路,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和使命。
权力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对重点岗位、关键领域、重要环节廉政与责任风险点的排查不够系统、全面,防控机制不够完善,对干部的外部约束和监督机制落实执行还不够有力,给一些“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干部留出了违纪违法的空间。
管党治党责任不够严实。从严从实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足,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缺少强度和力度,个别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顶风违纪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作为县委书记,我要坚决扛起从严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深化以案促改,强化系统施治,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引领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案为鉴明纪法,强化政治责任担当。认真对照郭建鹏案反映出来的根源问题,持续加强全县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自觉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各党委(党组)要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推进“一单一卡”政治监督工作机制,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重点任务、政策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二是以案促改转作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围绕“干部能力作风强化年”“企业服务年”“工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年”活动,紧盯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优化环境等方面强化监督,深化“三验三访”工作机制,通过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验证查访、对作风服务情况进行体验查访、对问题整改进行核验查访,着力破除营商环境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严肃查处对企业、群众态度冷漠、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整治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三是以案促治固根本,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郭建鹏案背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潜在风险隐患进行细致分析,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科学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持续深化用好我县探索形成的为年轻干部扣好廉洁扣子“六个一”行动机制,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行动,全域深化清廉融安建设,推动清廉理念深入人心,清风正气充盈融安。(作者系中共融安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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