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第二看守所原所长梁创建利用职务便利,在物资采购、劳动服务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524万元,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案发后,市公安局监所管理部门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查找廉政建设风险点,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通过认真剖析,以下三个方面教训深刻:
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淡薄。梁创建在利益诱惑面前丧失底线,贪欲膨胀,暴露出一些公安监管场所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牢,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法纪意识淡薄。不重视思想改造,放松了党性锻炼,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对待手中权力缺乏敬畏之心,丧失了党员干部最基本的底线。
从严治党不力,监督管理缺位。案件反映了市公安局监所管理部门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三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浮于表面,风险防范意识树立不牢,对监管场所关键岗位、重要领域的廉洁监督管理不到位。抓基层党建力度不够,党的组织建设虚化弱化,梁创建担任所长期间班子议事决策“一言堂”,“三重一大”事项讨论研究走过场,权力的监督制约存在漏洞和盲区。
警示教育弱化,落实质量不高。教育方式方法单一,没能紧贴党员队伍思想和工作实际,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走过场,未能把住党员干部的思想症结对症下药,提醒扯袖作用发挥不明显,以致少数领导干部自律自警的自觉性逐渐弱化。
针对梁创建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我单位将以案促改作为本部门一体推进“三不腐”着力点,强化政治建警,扎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第一责任,持续推进清廉监所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龙城公安监管铁军。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在学懂弄通中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绝对忠诚。加强“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法规制度和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制度、“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定期述责述廉制度、党员民主监督制度、党风政风警风特邀监督员制度,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工作规范和监督。
二是狠抓教育整顿,夯实遵纪守法思想根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加深对有关规章制度的认识。深入开展专题党课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定期开展典型案例剖析,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旁听法院庭审,经常性开展纪律作风问题自查自纠,筑牢队伍思想防线,提升队伍建设。
三是紧盯薄弱环节,完善风险防控制度措施。全面排查各领域、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完善廉政风险清单和人员岗位廉政风险识别清单,梳理出廉政风险点13处,制定防控措施9条。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排查和问题清理整治,重点检查监督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监管场所生活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招标、经费管理使用等关键岗位、重要领域执行规章制度和廉洁规定情况,一旦发现问题苗头立即整改。
四是聚焦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执纪落地落实。对照《“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试行)》,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推进队伍风险隐患监督关口前移,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推进队伍风险隐患排查预防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时刻关注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和思想动态,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不断加强监督实效。(作者系市公安局监所党委书记、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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