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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柳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9-30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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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柳州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公款旅游问题。柳州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班子集体研究决定,2015年7月13日-15日组织部分教师到北海市考察旅游,期间产生费用36808元由校企合作企业赞助。校党总支书记卿助建、时任副校长玉李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校长龙陵英、时任校党总支副书记巫卫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收缴国库。 

         

  柳州市交通学校原党总支副书记、校长冯明源违规收受下属礼金问题。2009年7月至2017年期间,冯明源多次收受柳州市交通学校下属单位工作人员送给的现金及购物卡价值共计13.6万元。此外,冯明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冯明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违纪所得收缴国库,其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柳州市五里卡粮库私车公养、单位加油卡管理混乱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五里卡粮库班子经讨论决定,每季度按3000元至4200元不等的金额为单位行政正、副职配备加油卡,供个人使用。时任五里卡粮库主任陆强、时任五里卡粮库副主任黄曦东、五里卡粮库副主任刘钫使用加油卡共计99159.69元。期间,五里卡粮库办公室主任谢礼明对单位加油卡管理不到位,导致其保管的3张公务加油卡违规加油共计23515.86元。此外,该粮库没有按相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也没有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陆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曦东、刘钫、谢礼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收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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