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近期我市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审批科工作人员伍街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5年至2017年间,伍街在负责审核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资格等相关工作中,多次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12000元及礼品(折合人民币16424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礼金5000元。伍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融安县原合管中心副主任李朝科、出纳韦伟红利用公务车油卡套取现金私分等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2月,李朝科先后两次授意韦伟红用单位公务油卡套取现金。韦伟红先后七次以为过路车加油的方式套取现金共计人民币6600.58元,其中李朝科分得4000.00元,韦伟红分得2600.58元。2016年至2017年,李朝科先后九次使用单位公务车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计人民币2052.76元。李朝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韦伟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重要标尺,切实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确保令行禁止。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以律己。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政治定力,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不敬畏、不收手、不知止的,依纪依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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