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增强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柳城县大埔镇龙台村原党支部书记覃炳吉、村委主任何金光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7月1日,覃炳吉、何金光用村集体资金组织村党支部部分党员到融安县大良镇石门仙湖景区游玩,共花费3280元且无票据。覃炳吉、何金光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公款旅游的个人费用全部退还村集体。
二、鹿寨县殡葬管理所所长黄显立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鹿寨县殡葬管理所擅自以领导通讯津贴、领导职务津贴、组长主任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福利共计2.228万元。黄显立作为所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黄显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违纪款。
三、融安县中医院院长李驱虎、副院长曾立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期间,李驱虎、曾立康多次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共花费5115元。李驱虎作为院长应负领导责任,曾立康作为副院长应负直接责任。李驱虎、曾立康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柳北区石碑坪镇石碑坪村党总支书记梁棉柱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3年6月9日,在家中违规操办满月酒席18桌,收受礼金1.5万元。梁棉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违纪款。
五、城中区统计局原局长段顺连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段顺连多次套取资金违规发放加班费累计8.42万元。段顺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行政级别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违纪款上缴国库。
上述问题,反映出仍有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清、执行不力甚至顶风违纪,必须严肃处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及市十二届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治理“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渠道,紧盯“关键少数”,紧盯突出问题,坚持挺纪在前,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及时约谈提醒;对不收手、不知止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中共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