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根据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严守责任担当。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保持政治定力,毫不放松、持续发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将看齐意识化为自觉行动,带头崇廉拒腐,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家风,自觉做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表率。要加强对本县区本单位本系统全体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特别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传导压力;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柳州市各项规定要求,加强警示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坚持严守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切实坚持“高线”、守住“底线”、远离“红线”,要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纪委各项纪律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桂纪发〔2016〕2号)明确的“十个严禁”要求。针对节日期间“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不断扎牢制度笼子,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购物卡、土特产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组织或者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超标准、超范围、超规模开展公务接待,或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大吃大喝;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各级党组织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早预防、早提醒,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文明祥和。
三、坚持铁面执纪,强化责任。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守责任担当,聚焦主业主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挺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坚持做到监督检查再跟进,铁面执纪再跟进,通报曝光再跟进,对无视党的纪律规矩、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明确信号。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突出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威慑。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多发频发,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案不查、隐瞒不报、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与软的县区和单位,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工作落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节日期间,市纪委将组织力量,对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各县区也要按照要求在本辖区内开展检查,并在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2月10日期间,每周五下班前通过OA上报本周开展执纪监督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即时报送。
中共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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