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纪委公布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再次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扶贫路上的廉政“警钟”。2017年以来,我市坚持精准监督、精准督导、精准执纪,不断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截至今年2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83件,结案67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3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25人),移送司法6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84批171件次,公开退还群众187.02万元。
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扶贫资金是群众“救命钱”“安家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不容许有人动手脚、伸“黑手”。
三江侗族自治县斗江镇东坪村党总支部书记、东坪村民委员会主任潘宗平骗取农村低保补助金问题。潘宗平利用职务便利,隐瞒家庭财产,违规骗取农村低保补助金22806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柳南区太阳村镇四合村委原副主任兼计生专干、妇女主任覃海艳贪污问题。覃海艳在担任四合村委计生专干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伪造独生子女保健费名单骗取国家专项财政资金;伪造疾病证明书,冒领他人放环奖励;冒领计生小组长补贴,以上共计10040元。覃海艳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违纪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柳北区农水局原主任科员吕荣光违规改变专项资金用途问题。2011年4月,柳北区新农办擅自改变柳州市下拨的用于扶持示范园区道路建设的4万元和区政府用于柳北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中的79432.82元这两笔专款用途,用作柳州市创富养殖专业合作社办公场所的建设资金,之后吕荣光在向领导请示报告中没有阐述清楚该两笔款项的实际用途,对区政府的决策造成不利影响。吕荣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鹿寨县四排镇和木村村干部向群众乱收费问题。四排镇和木村村干部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以租用相机为危改户照相的名义,经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向危改户收取费用,且所收费用超过相机租金。和木村党支部书记梁军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1100元上缴国库。
融安县浮石镇泉头村党支部书记覃德珠、主任助理曾贵新玩忽职守问题。曾贵新、覃德珠先后在2015年、2016年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资格认证年审工作中,违规操作,给已经死亡的4名农保人员发放养老金,分别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320元、1800元。覃德珠、曾贵新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剑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市纪委按照“市指导县、市县组合”模式,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聚焦扶贫资金项目主责单位,聚焦2017年计划脱贫摘帽的乡镇、村屯,聚焦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着力发现数据造假、数字脱贫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柳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六塘镇三界村第一书记王钊颖扶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王钊颖作为柳城县六塘镇三界村党组织第一书记,2017年6月至8月未严格按规定落实脱产驻村,对负责的三界村精准扶贫工作思路不清晰、履职不到位,落实扶贫政策措施不力,对三界村贫困户享受低保、产业补助、参加医疗保险、贫困户小额贴息贷款入股分红等精准扶贫数据掌握不清晰,被自治区扶贫办督查暗访组通报,给全县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王钊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柳城县六塘镇三界村党总支委员、村委副主任乔利桂违规收受危改户好处费问题。2013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乔利桂在协助六塘镇政府开展对三界村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补贴材料的初审、核实、评议等相关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帮助村民争取危改指标为由,收受了本村两名危房改造户的好处费,共计2000元。乔利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回危改户。
融安县实验中学教师韦天鹏扶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开展扶贫工作以来,韦天鹏只在2017年1、2、4、8月分别到其所负责帮扶的两户贫困户开展了一次入户帮扶工作,未严格按照每月开展一次入户帮扶工作的要求开展扶贫帮扶工作。韦天鹏不认真履行扶贫联系帮扶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融安县大良灌区管理所主任刘军扶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7月至11月,融安县大良灌区管理所主任刘军未入户对其所负责的新增贫困户开展帮扶工作,接到通知要求后仍不进行整改。刘军在开展扶贫联系帮扶工作中,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按照要求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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